前期調查與可行性評估是判斷老樓能否加裝電梯的重要因素,今后,這兩項工作將有具體指引。北京市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委員會日前印發(fā)《北京市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前期調查與可行性評估指引(1.0版)》(以下簡稱《指引》)。《指引》將確保調查和評估的科學性和準確性,并為后續(xù)繪制全市的加裝電梯地圖提供技術依據(jù)與統(tǒng)一規(guī)范的數(shù)據(jù)格式。
既有多層住宅,是指地上4層以上的住宅?!吨敢酚糜谥笇Ш鸵?guī)范本市既有多層住宅加裝電梯的前期調查與可行性評估工作,但評估結果不能替代加裝電梯工程實施前的可行性評估。
《指引》明確,加裝電梯前的前期調查需要有加裝電梯基本信息與影響加裝電梯的客觀條件兩方面內(nèi)容。其中,加裝電梯基本信息的調查包括既有住宅(小區(qū))總體概況、既有住宅基本信息、擬加裝電梯單元(樓門)的基本信息、既有住宅項目產(chǎn)權性質,以及老舊小區(qū)綜合整治(改造)實施情況等內(nèi)容。
有關單位還需調查是否具備加裝電梯的客觀條件。例如,擬加裝電梯是否超出該既有住宅項目用地紅線;加裝電梯是否占用既有住宅底層庭院及庭院權屬;加裝電梯是否嚴重遮擋居民外窗,是否影響廚房自然通風,是否影響燃氣熱水器具排煙;對建于1980年前的既有住宅(含部分建于上世紀80年代的全裝配大板住宅),是否在2011年之后進行過抗震鑒定,鑒定不滿足要求時是否已進行抗震加固等。與此同時,還需調查加裝電梯對現(xiàn)狀道路的影響。如該道路為消防車道,則加裝電梯后寬度不應減小,如該道路為小區(qū)次要道路,加裝電梯后道路寬度不小于2.5米。
在可行性評估方面,各有關單位需以評級的方式對每單元(樓門)給出可行性評估初步結論。評級共分三級,A級為適宜加裝電梯,B級為較難加裝電梯,C級為不適宜加裝電梯。在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可行性評估中,如滿足既有住宅無合法權屬證明、既有住宅已列入棚戶區(qū)改造、征收及近期拆除計劃等條件的,將直接評定為不適宜加裝電梯。